香港的民主為何?
2006.2.7
[半年前的一篇速記,看來現在,甚至未來幾年依然管用]
昨天乘著黃昏才放學,心血來潮在歸程上打開了收音機來聽商台的「左右大局」。適逢前天特首曾蔭權接受商台訪問時,謂自己上任時矢志打好中央與民主派的關係,可惜付出汗水帶立法會議員們上廣東後,冰還是破不了,自覺當初著實太天真,如今決定專注於民生問題。昨晚「左右大局」主持特意找來了「更天真」的民主黨資深黨員李柱銘對此作出回應,他說曾特首如此在民主事上「知難而退」,為香港的小朋友樹立了一個壞榜樣。至於民主派或他自己會如何向特首施加壓力,他支吾著說不出來,只說如果多點市民上街,特首便有「香港人的支持」去爭取民主了。
言猶在耳,我走在銅鑼灣鬧市的街道上,面前的世界是來去匆匆為口奔馳的人群,對逛街購物吃喝玩樂的興趣大於什麼民主普選的人群,心裡驚嘆大氣電波內的世界和眼前的社會有多大落差。我不敢斷言香港人都不關心政局發展,但回心一想,如果讓香港市民選擇民主與生活──如工作、住屋、娛樂等──大家會更重視哪一方面呢?
鼓吹民主並熱忱於以此為終身事業的人們,當然會提出「沒有民主制度,市民現在享有的自由將不能受到保障」、「缺乏民主,當權者可隨意改變社會規矩,人們又哪能安居樂業」等回應,強調民主為人民利益的最大保障。誠然,把這番話放在北韓之上不無道理,但香港的情況跟教科書上「典型」的非民主政制很不一樣。香港擁有世界上首屈一指的最自由經濟體系,種族平等問題並不嚴重,言論、集會自由大致不受限制,傳媒刊登評論或報導新聞時無須擔心受特區政府的政治審查 (當他們嘗試打入大陸市場時,當然另作別論,因為他們要得到內地政府首肯)。杜爾 (Robert Dahl) 提出民主社會應有的條件,除全民普選以外,香港都一應俱全,甚至在某些方面比當今的民主大國有過之而無不及。美國的種族歧視和種族隔離便一直備受關注。
香港近年政改爭拗不斷,民主呼聲比港英時代高本不是壞事,但某些民主派人士口號式的言論,使「民主」和「全民普選」變成了同義詞。全民普選就是民主嗎?
全民普選當然不等同於民主,最好的例子莫過於希特拉和他的納粹黨。
再追問下去,香港非得全民普選不可嗎?
沒有人能肯定的說,民主必定會使人民豐衣足食,安居樂業。民主政制只能讓人民有機會把不濟事的領導人,用非暴力方式轟下台,卻不能為人民的生活水準提供什麼保證。健全的民主制度下,基本人權、自由、私產權等自然該受到保護,但如香港般獨缺全民普選的「半民主」下,此等權利所受的干預亦屬有限和合理。必須強調的是,全民普選雖是一個響噹噹的口號,但這並非「能醫百病」的處方。
我不是否定民主政制的重要性;我只希望香港人在高呼普選之際,認清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有全民普選當然妙極,但民主之餘,別忘了我們的主權仍在中央手裡,全民普選產生的特區領導仍需受中央轄制。所以最理想的特首和立會議員,是既能代表香港利益,又能為中央所接受,而這正是對香港人政治智慧的考驗。

1 Comments:
其實 State 為甚麼一定要跟 nation 及/或 ethnicity 及/或 race 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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