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政治這趟渾水?
2006.3.4
靈泉在二月底開始了為期四星期的「提升領導力」課程,邀請弟兄姊妹參加。我回港以前錯過了牧師主講的「貓狗神學」課程,這次當然不會走失。還記得牧師介紹這個課程時,強調這不單是為教會領袖而設,也不單是為已成領袖的會友才可參加──我們每個人都有機會擔當領袖的角色。
第二堂課中,牧師向我們論述了幾個原則,強調要以神為中心來作工和領導他人。其中一個挑戰,是要順從神的心意高於順從人的意思。席間一位弟兄問道,現今的民主講求以民意為依歸,那豈不與聖經的教導相悖?這個問題,對於希望從事政府工作的我尤其重要,於是我豎起了耳朵聽牧師如何回應。
牧師回應說這是一個困難的處境,所以「有人認為與政治相關的工作不太適合基督徒」。那我豈不是要考慮轉個目標?但是放棄以前,我還是要想清楚。
幾個月前我讀過一本書叫 “In His Steps”,書中鼓勵基督徒要以耶穌為榜樣,做祂認為對的事。這個責任乍看之下,與「民主」(跟從人民的意願)相悖,但細想之下,其實不然。上帝給人信祂或是不信祂、跟從祂或是不跟從祂的自由;同樣地,「民主」從本義上說,也是給予人選擇的自由。這世代裡既有信者和不信者,身為基督徒的當矢志奉行上帝的準則,如果當選的話,則代表選民揀選了基督徒的一套,把權力(mandate)交給了一位基督徒。嚴格的民主要求「貨要對辦」──當初選舉的時候你說什麼,當選以後便得行出來。如果一位從政的基督徒在競選時沒有照上帝的準則計劃如何服務人民,那是他自己的責任;但如果他的政綱是以神的準則而訂定,當選以後他便可放心使用人民賦予他的信任,行神喜悅的事。這不是背棄民主,而是忠於承諾,忠於民主!
既是如此,基督徒也不怕世俗的壓力了,如果他們決定不依照上帝的準則行事,那是他們的選擇,基督徒頂多只是輸了選舉,不會敗了神的道;假若勝出選舉,那也是人們選擇了基督徒的領導模式。任何一種情況都只在提醒我們:我們應先忠於上帝的道。
[刊於播道會靈泉堂<靈牧家書>2006年4月號]
